联系我们
15965342117 / 2118
24小时咨询热线
15965342118 15965342117
售前客服: 0534-5011788
0534-6028188客户咨询: 21439390581809724851
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解读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购房,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根据目前我中心公积金运行情况,对有关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自2019年11月10日(含)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间隔时间、认定条件,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将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即可再次申请贷款,变更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一年后才能申请二次贷款。由借款人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为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累计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发放实行轮候制度,严格按照抵押登记先后顺序放款。
二、自2019年12月1日(含)起,暂停办理商转公贷款及已交付全款的期房贷款业务。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购房,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根据目前我中心公积金运行情况,对有关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自2019年11月10日(含)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间隔时间、认定条件,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将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即可再次申请贷款,变更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一年后才能申请二次贷款。由借款人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为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累计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发放实行轮候制度,严格按照抵押登记先后顺序放款。
二、自2019年12月1日(含)起,暂停办理商转公贷款及已交付全款的期房贷款业务。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调整2019年工伤保险建设项目参保降费费率的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