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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虚开,代理记账机构该承担责任吗?
企业虚开,代理记账机构该承担责任吗?
税案一
税案一
山东省临沂市有“中国板材之都”的美誉,人造板出口货值居全国第一位。但在行业繁荣发展的另一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板材加工行业生产工艺简单、投入成本较低,能够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特点,虚开增值税发票,尤其部分不法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参与其中,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上级下发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源线索,与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取证,破获一起不法代理记账中介机构主导板材加工行业虚开发票案。
疑窦丛生
代理百家企业的一对夫妻
2019年11月,接到案源线索后,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案源分析专业化团队对其展开分析。起初,对比涉案企业投入产出比、能量消耗、财务数据、增值税税负率等指标,均无明显异常,但通过对关联信息进行分析后发现,多达330余户涉案企业的办税人员、财务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均指向某家代理记账中介机构,且涉案人员彼此间存在夫妻关系、父子关系或亲戚关系。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当机立断,改“以案查人”为“以人查案”,并与公安部门展开协作,成立税警联合检查组。
经过周密分析,联合检查组决定对以杨姓夫妻二人为首的代理记账中介机构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人员进入现场后,场面极为震撼——不到100平方米的房间里遍布发票与账簿,10余台电脑一字排开,摆满客厅与阳台,五六名开票人员忙碌个不停,客厅里一个纸箱内盛放着167户企业的整套财务印鉴。检查组初步分析判断,以上印鉴对应的很可能是空壳企业。
检查组随即成立12个调查核实组,逐户对上述涉案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出人意料的是,这167户企业中没有一户是空壳企业。于是,检查人员迅速调整思路,立刻展开对扣押涉案电脑的技术取证工作,并对涉案人员通信工具及交通住宿等轨迹信息进行采集。随着检查层层深入,各种证据汇集起来,完整地展现了该代理记账中介如何包装出一个个可以“巧妙”避开税务部门日常监管,且能够“持续”正常领取发票的板材加工企业。
抽丝剥茧
中介带着企业“演戏”
杨姓夫妻的代理记账中介机构,或者以1万元-2万元好处费,让部分具有实际生产经营行为,但不打算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领取发票对外虚开;或者通过收取代理服务费,直接以中介机构的身份“辅导”被服务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为虚开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通过代理机构的指导运作,使涉案企业的开票行为与实际生产经营分离。
为应对税务部门日常监控,该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辅导这些企业按照税务部门核验标准,配备好防盗门窗、保险柜、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以及一定数量的身份证,以伪造工人身份,同时这些身份证还被用于后续操作资金回流。他们“精心”设计电子表格,自动计算配置原材料发票、能量消耗等各项生产技术构成,确保企业投入产出比正常;根据税务部门行业监控税负率,保证涉案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与行业监控税负率基本一致;伪造财务数据报表,对主要固定资产设备计提折旧,并进行账务处理;针对“以电控税”指标,或指导企业将大功率电器持续空转虚增电量消耗,或将自己的电表接入其他用户,以其他用电作为自己的生产耗电,或直接伪造电费单据应对税务部门核验。
经过税警密切协作,联合发力,检查组查实涉嫌虚开的企业150余户次,涉及发票2.2万份,对包含杨姓夫妻二人在内的15人采取了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对下游受票企业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180余份,涉及发票5000余份、金额11亿元、税额1.1亿元。
以查促管
板材生产行业整顿成效明显
2021年4月,临沂市税务局以精确执法、以数控税为抓手,启动了全市板材行业税收风险防范活动。截至10月,已立案稽查43户,移交公安42户,已查实涉嫌虚开企业30户,涉及金额1.1亿元,部分不法企业被迫退出市场,清查补税5873.62万元。同时,督促疑点企业自查整改,完成风险应对4235户,其中纳税评估4150户。
要案点评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盛亚峰:
当前,税务部门打虚打骗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三假”企业,对于既有实际生产经营又存在虚开行为的高风险企业及行业如何进行有效地监管,需要更好地发挥执法人员的智慧。
本案中,代理记账中介机构瞄准这些高风险行业、企业,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巧妙”应对税务部门监管措施,引诱企业参与虚开发票获得非法利益,甚至直接组织实施虚开发票犯罪行为,若不能给予精准打击,将严重危害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中介机构参与涉税违法犯罪的精准打击,可以以尽可能小的代价取得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税案二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联合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犯罪团伙利用涉税中介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该虚开团伙利用涉税中介身份,冒用他人信息,共控制空壳企业196户,涉嫌虚开发票20839份,涉案金额8.62亿元。
今年4月,第七稽查局接到重庆市涪陵区税务局风控部门移送的疑点案源信息,疑点信息显示,重庆CY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成立时间较短,短期内大量开票,且未进行正常纳税申报,存在虚开嫌疑。
第七稽查局办案人员随即对该6户企业展开实地走访摸排,发现6户企业注册地址高度雷同,均为某微型企业创业园某室,无水电支出、社保缴纳等任何企业经营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电话一直拒接,处于走逃失联状态。
办案人员通过数据挖掘发现该6户企业,为同一流程注册登记,人员登记信息重复度高,存在同一个自然人在多个企业担任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的情况,如许某、刘某等人在6户企业中均有登记,且许某、刘某共同任职于同一家涉税中介公司——F财税公司。
6户企业系同一涉税中介公司代办?办案人员凭借办案经验立即推断出,该案存在团伙作案嫌疑,绝不能就6户企业查6户企业,找出藏在涉税中介公司背后的虚开团伙才是关键。于是,第七稽查局迅速向涪陵区公安局经侦支队通报案情,启动税警联合办案机制,双方成立“5·06”虚开发票案件专案组,对F财税公司开展调查。
专案组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F财税公司延伸调查,发现经F财税公司共代办注册209户企业,209户企业注册地址涉及重庆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涪陵区等多个城区。根据税务登记时间、税费种申报缴纳情况、发票领取开具情况等信息,专案组对这209户企业涉及的211952条开票数据进行详细比对、筛查,最终发现其中196户企业开票时间集中、开票金额大,多采用直接走逃不申报的形式虚开发票。
掌握发票异常证据后,专案组加紧对196户涉案企业的上下游票流信息和相关账户中往来资金流水的调查取证,F财税公司利用涉税中介身份,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各项证据逐渐采集完毕。
专案组人员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锁定F财税公司背后操控人詹某的活动轨迹及与其同行同住人员的关键信息,精准定位了犯罪嫌疑人生活住址及犯罪窝点。
案情至此明朗,收网刻不容缓。联合专案组提前蹲点布控后,6月22日,对以詹某为首的虚开团伙实施抓捕行动,现场打掉虚开窝点1个,抓捕犯罪嫌疑人2名,并查获作案电脑、空白发票、营业执照、税控盘、印章若干。
面对铁证,詹某等人无从抵赖,对虚开发票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詹某等人利用涉税中介公司注册空壳企业196户,向下游重庆、四川、广东等31个省市4910户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2万余份,涉案金额8.62亿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要案点评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局长夏宏:
本案中,犯罪团伙为批量代办空壳公司各项涉税事宜,成立涉税中介机构,并渗入区域财会人员交流群,名为提供代账服务,实则大肆虚开发票,影响恶劣。加强对涉税中介机构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刻不容缓。建议对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全面动态实名信息管理,建立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信息库,尤其针对代理建账记账、发票领用、减免退税申请等涉税中介事项,做到备案式管理,明确涉税中介机构与纳税人的代理关系,以便引导涉税中介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此外,应加强涉税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将严重违法违规的涉税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
短评
上述两个案例是代理记账机构参与虚开被查的案例。
第一个案例,代理记账机构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巧妙”应对税务部门监管措施,引诱不打算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参与虚开发票获得非法利益,甚至直接组织实施虚开发票犯罪行为。该案例中,代理记账机构明知没有真实的业务,仍然介绍虚开、实施虚开代办服务,其承担责任无可厚非。
第二个案例,犯罪团队利用代理记账机构的身份,注册空壳公司,伪装成财会人员,加入财会交流群,名为提供服务,实为寻找需要发票的客户,再利用代理记账机构的身份通过其控制的空壳公司虚开发票。该案例中,代理记账机构实为犯罪团伙的工具,犯罪团伙同时注册空壳公司和代理记账机构,利用该身份进行虚开违法犯罪活动,其也应当承担责任。
现实中,有很多代理记账机构提供正常的代理记账服务:即委托企业提供合同、转账等材料,其按照委托企业的指令和提供的材料申领发票、开具发票、代理记账,后委托企业被查出未提供真实的服务,提供虚假材料,涉嫌虚开。在这种情况下,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应当对委托企业虚开的行为承担责任?
查阅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行业基本规范、业务规范以及提供财税服务的相关规定,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其具有审核委托企业业务真实性的义务,其也很难有能力去审核业务的真实性,此外,委托企业对其业务真实性负责也是行业惯例。但在实践中,有些法院简单粗暴认定代理记账机构没有审查委托企业业务的真实性,导致企业虚开,进而将其认定为虚开的帮助犯,甚至虚开的共犯。笔者认为,如果不区分代理记账机构审核义务的边界,不考虑其主观是否知晓和客观作用,一概认定其构成虚开罪,有违“主客观相一致”、“罪责自负”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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